一、集中供热由哪些部分组成?
集中供热由热源厂、供热一次管网、换热站、供热二次管网、热用户五个部分组成。
二、供热管网维修管理责任如何划分?
供热设施的维修和养护以产权划分(通常以换热站出口为界),产权属供热单位的(热源厂、供热一次管网、换热站)由供热单位负责;产权属用户所有的(供热二次管网、用户室内采暖系统)由用热单位产权人负责。热用户应按照供热企业的要求,对产权范围内的供热管网进行维修、养护,保证二次网循环系统处于完好状态。运行期间,用户二次网或室内采暖系统发生故障,用户单位或个人必须尽快抢修,供热公司协助排除故障。
三、为什么必须“先交费、后用热”?
热是商品,先买后用。供热单位是自负盈亏的企业单位,供热企业经营所需的原材料(水、电、煤)均是先付费再使用,由于近年来煤价翻倍上涨,水、电价均有很大程度的提高,供热运行处于煤热价格倒挂状况(成本高,收费低),供热企业经营非常困难,只有用户先交费方可保证所用煤、水、电及时购入,保证正常供热。
四、国家为什么倡导供热分户控制?
1、实行分户控制的用户,可以享受“先交费、先用热”,避免因其它用户欠费而影响正常用热,运行中发生故障还可以单独控制,防止因住户室内暖气系统故障影响到他人的用热安全。
2、实行分户控制使整个采暖供热系统的可调控程度大大提高,方便了生产运行的维护、调节及事故处理。
五、散热器应选用哪种型号,安装时应注意什么?
集中供热系统的散热器必须能够承受一定的压力和温度,且散热效果好,建议集中供热用户采用下列型号的散热器:铸铁四柱型(760、813)、钢制辐射对流型(TFD2)等。
散热器的布置与安装位置是力求使室温均匀,室外渗入的冷空气能较迅速地被加热,工作区(或呼吸区)温度适宜,一般应布置在房间外墙一侧,有外窗时应装在窗台下,这样可直接加热由窗缝渗入的冷空气,还可阻止沿外墙下降的冷气流,避免外墙、外窗形成的冷辐射和冷空气侵袭人体,使室温趋于均匀。
六、为什么供热设施不可以随意改动?
这是因为:1、集中供热是一项系统工程,若随意改动,会使采暖设计参数改变,造成暖气片散热分布不均,影响采暖效果。如:同一间房子有的包热、有的包冷,同一单元楼上热、楼下冷;原室内设计采暖为挂包式,个别用户私自改为地暖,导致上下户不热。2、多数装修人员不具备暖通专业知识,供热设施改动后,容易出现接口不严、管道坡向错误等问题,造成不热、泄漏和气堵,不仅影响本室的采暖效果,甚至会影响到整个单元采暖系统的循环。3、大部分住户装修时为了美观,将散热器加罩,暖气罩将散热器上、下端部密封,只留出局部面积对空气进行辐射换热,使散热器周围的空气不能流通,减少了散热器散热面积,影响了室内对流换热的效果,导致采暖效果较差。为此,提醒用户在装修时,要请暖通专业人员设计,保证您的正常采暖和暖气片维修。
七、为什么采暖系统要设排气阀?
采暖系统在运行中,管道内部残留的气体往往存于系统的最高点,当热气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产生“气塞”阻碍热水的循环,甚至积气会影响到整个单元或整栋建筑不热,因此,在采暖系统中的最高点要加自动排气阀。旧楼未加自动排气阀门的顶层住户应注意经常对采暖系统排气。用户室内散热器上也要设置手动排气阀,防止某些建筑供热管路安装不正确或散热器安装坡度不正确,导致散热器积气不热或半热半凉。
八、为什么禁止私放暖气系统中热水?
集中供热管道中的热水是在高温高压下全封闭循环系统中传导热能的媒体介质,供热时为防止管道、阀门腐蚀锈化,保证供回水循环畅通,在水中加入有一定量的化学药剂,其水质不符合生活用水标准,具有毒副作用,使用暖气片中的热水会损害人的身体健康。
私放热水破坏了稳定的水力工况,会引起供热管道中严重亏水或气塞,使供热管网系统压力失衡,严重时会导致换热站停运。
私放热水导致热水白白流失,换热站要维持运行只能加入等量的冷水,直接造成用户暖气不热,而且加热冷水需要足够的时间,许多用户采暖效果不好,都与放水有关,放水只能越放越凉,用户应相互监督、互相转告,严禁私放系统热水。
九、私放集中供热系统热水有哪些危害?
集中供热管道中的热水是在高温高压下全封闭循环系统中传导热能的媒体介质,严禁取用采暖系统中的热水,但在实际运行中,一部分用户往往私放热水,危害很大,主要有:1、供热时为防止管道、阀门腐蚀锈化,保证供回水循环畅通,在水中加入有一定量的化学药剂,其水质不符合生活用水标准,具有毒副作用,使用暖气片中的热水会损害人的身体健康。2、私放热水破坏了稳定的水力工况,会引起供热管道中严重缺水,使供热管网系统压力失衡,热损失加大,导致局部或全供热系统不能稳定供热,影响其他居民正常采暖,许多用户采暖效果不好,都与放水有关,用户应相互监督、互相转告,严禁私放系统热水。
十、暖气不热是怎么回事?
供热期间,暖气出现不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1、如果是整个区域不热,原因可能存在于:
(1)热源厂或换热站因突发事故停运;
(2)因管路故障局部检修停止供热;
(3)因换热站所在区域停水或停电;
(4)有人擅自关闭用户二次网总阀门。
2、由于年久失修,供热管线出现了腐蚀、泄漏、堵塞等情况(如桥北小区管网腐烂严重,每年采暖效果较差的情况)。
3、由于系统失调,出现过冷或过热现象,如:离热源近的楼热,远的不热;或是一幢楼内一部分房间热,另一部分不热;或是楼上热楼下不热为,这些现象统称为系统失调。供热系统是由多个供暖回路组成的,每个回路中通过的流量如果不符合期设计值,就会导致系统失调。
4、设计不合理,也会影响到用热效果,常见的问题有:
(1)新建筑接入旧有系统时,定压高位水箱的高度没有核准造成水压不够;
(2)管径、散热器选型与旧系统不符,如地暖系统接入散热器采暖系统;
(3)管径、散热器选型不合理,如管径较小不能满足需要,用户自己选择彩包等不符合国家规范的暖气设施。
5、施工中的问题也会影响用热效果,常见的有以下问题:
(1)管道冲洗不净造成填塞;
(2)安装的散热器不符合国家规范的暖气设施,或是假冒伪劣产品;
(3)没有按照图纸要求施工,如坡度不符合要求赞成空气排不净、管径偏小等。
(4)土建施工中偷工减料赞成建筑保温性能下降;
(5)楼道内供热管道未采取保温措施。
十一、用户暖气不热应找谁?
暖气不热有好多原因,如一栋楼内单户不热,有可能是住户自己的管道堵塞或气塞,住户应先排排气观察一下,找物业或专业的暖通维修工维修。
如整个小区不热,热源厂、供热一次网主管无故障,换热站运行正常的情况下,物业应检查二次网运行情况,有无漏水或人为放水,供热主阀门是否打开,二次网管径、结构安装是否合理,二次网安装不合理、管道腐烂漏水、管径小会直接导致住户采暖效果差,这种原因,住户应找物业(单位后勤)处理。
十二、哪些行为属于窃热行为?
1、热用户私自从热力公司的热网上开口窃取热能;
2、热用户未申报擅自增大采暖面积;
3、热用户未交费私自开气用热;
4、热用户私自将采暖热水对外转供;
5、热用户私自排放采暖热水系统中的水;
6、热用户在室内采暖系统上私自安装放水嘴、热交换装置、循环水泵等。
十三、违规用热如何处理?
根据供热管理相关规定:
(一)损坏和擅自移动、拆迁供热设施的,供热产权单位除责令其按实际损失全额赔偿和恢复原状外,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可对当事人处以赔偿金额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罚款;
(二)未经批准擅自接通供热管道的(擅自增大用热面积或对外转供热),供热单位应通知其限期拆除,并根据情节给予处罚;
(三)用户未交费私自开气,一经发现,供热单位对其作断管停热处理;
(四)用户管辖的供热设施,因年久失修、设计安装问题或人为放水,严重影响供热质量或造成跑、冒、滴、漏事故未及时排除的,由供热单位通知限期修复,按实际损失予以全额赔偿。逾期未修复的,停止其供热。(五)热用户擅自安装取水装置、热交换器、散热器的,供热单位除通知限期拆除外,用户按其应交供热费总额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予以赔偿。
(六)上述行为责令限期修复,拒不整改的,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对单位可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擅自在供热设施上安装使用热交换器、散热器、取水装置的,责令限期拆除。造成损失的,热用户应当按应交供热费总额的50%以上100%以下予以赔偿。
十四、我市集中供热标准是什么?
本市供暖期为5个月,从当年十一月一日至次年三月三十一日。供热设施供水和回水温度由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供热期内,除不可抗力原因或室外气温达到零下17℃以下外,住户室内封闭良好、供热管道结构合理,供热单位应当保证住户居室及客厅温度达到18℃(±2℃),安装供热设施的方厅(卫生间、厨房、用户自行改造后的厅)温度达到16℃(±2℃)标准。非居民用户的室内温度根据国家规范标准或由供用热双方供用热合同中约定,一般为16℃(±2℃),要求门窗密封性良好。
十五、为什么要在门窗关闭的情况下测温?
室内散热器的散热量是根据室内面积和围护结构保温性能设计的,用户室温不足,需测温的,在门窗正常关闭一小时以上的情况下,将计量器具置于被测房间中心,计量器具的稳定读数为实际供热温度。如存在争议,可委托法定的计量技术机构对供热温度进行测定。
十六、何时签订《供用热力合同》?每年取暖费何时交纳?
1、《供用热力合同》每年签订一次,有效期为本采暖期,签约时间一般为当年9月份,由供用热双方配合,共同确认用户当年实际采暖面积,确定采暖时间后,双方签订《供用热力合同》。
2、签订《供用热力合同》后,热用户应当按《供用热力合同》规定时间(一般为当年十一月一日前)交纳取暖费,逾期按日加收滞纳金3‰,未交清取暖费供热单位有权限制或暂停供热。分户用户交清取暖费后,由供热公司工作人员对照交费票据逐户开启供热;对于尚未实行分户控制的,以楼宇或单元分别控制的用户,必须整栋楼宇或单元住户全部交清取暖费,方可供热。
3、用热单位如需采暖,应于当年采暖期开始前到供热单位申报当年用热情况,签订《供用热力合同》,办理用热手续。未经申报视为不采暖,供热单位可不予供热。
十七、用户如何交纳采暖费?
用户交费一部分是小区物业代收,然后交予供热公司;一部分分户的小区是供热公司规定时间在小区内设点收费,过了规定时间,住户自行到供热收费大厅交费;一部分分散户是用户到供热收费大厅交费。
供热收费大厅地点:紫金东街桐景花园长治市热力公司用户服务大厅,服务电话:2250680。
十八、“空锁房”如何报停供热及如何收费?
有“空锁房”的市民如果属分户供暖的,在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用热的情况下,可申请报停供热,但应在供热日前10向我公司提出申请,并填写《停止用热申请表》。申请停热的最短时限为一个完整的采暖期,供热运行期不接受恢复用热申请。
“空锁房”在申请停暖后可以不用全额交纳取暖费,使用挂包的用户只需交纳总热价的30%的基础热费,使用地暖的用户须交纳总热价的50%的基础热费,未进行分户改造的“空锁房”不能报停供暖,必须交纳全额取暖费。
十九、集中供热收费依据及收费标准是什么?
目前收费标准按照长治市物价局《转发<关于长治市城市集中供热价格等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长价管字[2010]131号文件批准的采暖费收取价格,为居民用户按建筑面积为3.3元/m2/月、按使用面积为4.4元/m2/月,非居民用户按建筑面积为7.2元/m2/月。
二十、超出标准层高度部分采暖费如何收取?
由于供热的特殊性,层高增加,消耗的热量必定增加,按照目前规定,收取采暖费是按标准层(3米)的高度规定的每平方米的价格,若每增加高度,采暖费应该增加,参照全国其它城市的规定,我们也执行每增加高度30厘米,面积增加10%,相应增加采暖费。
二十一、新建、改建、扩建采暖建筑物,应办理哪些手续?
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需要采暖,必须向供热公司提前申报,办理用热相关手续,交清费用后,由供热公司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二十二、热用户每年采暖前应注意什么?
用热单位、用户应自行负责对产权范围内的供热二次管网全面维护、维修,供热前期,用热单位(物业)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告知住户室内留人,住户应留意注水时间,以防因漏水造成损失。
二十三、供热热线电话?
供热服务热线电话号码为:6022633,运行期热线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